為了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推進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時準確地向社會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和區級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編制本指南;需要獲得相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及區級行政機關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區政府及區級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等情況的;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具體參照《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方式
1.主動公開程序
⑴信息形成或變更時確認公開屬性;
⑵屬主動公開范圍按要求整理信息內容;
⑶經保密審查和文字審核后公開。
2.主動公開時限
各類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主動公開載體
門戶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便民資料、公開欄、會議。
4.主動公開查詢地址
機構名稱: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充市順慶果城路13號1號辦公樓
5.主動公開查閱方式
(1)通過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740368.tw/)查閱
(2)在順慶區檔案局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
(3)通過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查閱。
(三)目錄編排體系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和索取號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單位、類別、公開內容、公開時間、詳細信息等項目內容。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單位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類別是信息所屬的類別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詳細信息為政府具體信息頁面地址,點擊可查看詳細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一)依申請公開受理范圍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為有利于人民群眾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根據區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分工,區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統一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申請公開涉及區政府有關專項業務的政府信息,請直接向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
(二)依申請公開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官網上下載電子版。本機關目前依申請公開申請方式為:
1. 當面申請
向我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順慶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順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2. 通過郵寄提出申請
申請人將《申請表》填好后,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給受理機構,提交時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 通過傳真提出申請
申請人將《申請表》填好后,傳真至受理機構,傳真時請在《申請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傳真發出后,申請人應主動與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系電話:0817—2235830)聯系確認。未經確認,視為主動放棄申請。
4.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740368.tw/)填寫并提交電子版《申請表》。
附件:順慶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三)依申請公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受理機構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批準后,可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答復可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受理構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受理機構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充市順慶果城路13號1號辦公樓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8:00(冬季工作時間)
8:30-12:00 15:00-18:30(夏季工作時間)
聯系電話:0817—2235830
傳真號碼:0817—2249574
郵政編碼:637000
四、監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